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 一、总体原则 1、为明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达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708 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 3、公司各级行政负责人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工作全面负责。各级主管领导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管理直接责任人,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五同时”的原则是编制本制度的重要依据; 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管理; 6、本制度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管理机构职责 1、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各车间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审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规章制度及公司应急预案; (3)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长远规划; (4)审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奖惩事宜; (5)组织安全大检查; (6)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7)审批重伤以上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2、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是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总部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政策、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2)推行安全环保部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3)制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公司应急预案,并负责贯彻实施; (4)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门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