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及追究 处理制度 为 了 加 强 公 司 生 产 安 全 管 理 , 明 确 各 级 领 导 安 全 生 产 职 责 ,落 实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防 止 和 减 少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发生 , 根 据 《 安 全 生 产 法 》 、国务院《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告和 调查处理 条例》 等有关规定, 特制 定本办法 ; 一 、组织领导 为 了 使生 产 安 全 事 故 责 任 划分公 平、公 正, 责 任 追 究 严肃认真, 吸取事 故 教训深刻
特成立生 产 安 全 事 故 责 任 划分及追 究 处理 领 导 小组; 组 长:包洪凯 副组长:张卫东 赵宏远 王宏建 赵继平 成 员:李洪辉 李文立 吴明 森 吴战朝 严少 云 崔小根 蔡伟君 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分类 1、直接责 任 者:指其行为 与事 故 的 发 生 有直接关系的 人员
2、主要责 任 者:指对事 故 的 发 生 起主要作用的 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 时 , 应 由 肇 事 者或 有关人员负 直接责 任 或 主要责 任 : ( 1) 违 章 指挥 或 违 章 作业 、冒 险 作业 造 成事 故 的 ; ( 2) 违 反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操 作规程 , 造 成伤 亡 事 故 的 ; ( 3)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擅 自 开 动 机 械 设 备 或 擅 自 更 改 、拆 除 、毁 坏 、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