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产 部 员 工 薪 资 结 构 调 整 方 案 一 、 目 的 : 1
1 建 立 一 种 以 岗 位 为 基 础 , 以 工 作 绩 效 考 核 为 核 心 的 正 向 激 励 机 制
2 把 员 工 的 薪 资 收 入 与 岗 位 责 任 、 工 作 绩 效 密 切 结 合 起 来
3 实 现 薪 资 管 理 与 分 配 的 制 度 化 、 规 范 化
二 、 薪 资 结 构 组 成 : 1、 员 工 薪 资 结 构 由 基 本 工 资 、 工 龄 补 贴 、 岗 位 补 贴 、 绩 效 奖 金 、 满 勤 奖金 、 加 班 费 、 病 事 假 及 旷 工 、 社 保 、 其 他 等 组 成
项 目 基 本工 资 工 龄补 贴 岗 位补 贴 满 勤奖 加 班 费 绩 效奖 金 扣 款 其 他 总 和 平 常 周 末 事 假 社 保 金 额 **** *** *** ** *** *** *** *** *** *** **** A、 底 薪 : 由 原 来 的 860 元 /月 调 整 至 厦 门 最 低 保 障 工 资 1500 元 /月 ;( 指每 个 月 除 双 休 日 、 法 定 节 假 日 之 外 的 每 天8 小 时 上 班 的 工 资 总 额 )每 月 工 作 时 间 为 21
75 天 , 每 天 工 资 为 1500÷ 21
1) 每 月 上 班 天 数≥21
75 天 , 底 薪 为 1500 元 /月 ; 2) 每 月 上 班 天 数<21
75 天 , 底 薪 为 1500÷ 21
75×实 际上 班 天 数; 3) 固定 上 班 时 间 : 订单量充足的 情况, 上 班 固定 时 间 为6 天9
5 小时 ( 薪 资 核 算: 五天 八小 时 , 超过部 分 均为 加 班 时 间 );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