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 (2001) 前 言 为使我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林业分类经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指导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和成效,特制定《生态公益林建设》系列标准
本系列标准分为《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生态公益林建设 规划设计通则》、《生态公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生态公益林建设 检查验收规定》、《生态公益林建设效益评价方法》五个部分
本标准是其中的第一项标准,主要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对象、程序、内容及方式、类型、区划重点,提出了生态公益林建成标准、管理、利用,以及建设质量评价等指导性、原则性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标准的附录,附录 B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加富、刘红、王恩玲、唐小平、钱能志、樊喜斌、林书宁、罗中康、张同伟、杜纪山、薛建辉、郑小贤、赵雨森、赵博生
2 目 录 1 范围 2 定义 3 指导思想 4 建设原则 5 建设对象 6 建设程序 7 建设内容 8 建设类型 9 建设分区 10 建设重点 11 生态公益林成林(草)标准 12 生态公益林质量评价 13 生态公益林利用 14 环境影响评价 3 1 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对象,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程序、内容、类型、重点与建设分区,并提出了生态公益林建成标准和建设质量评价标准,以及生态公益林利用的指导性、原则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经营管理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 (生态)公益林non-commercial forest (NCF) 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