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 活 饮 用 水 化 学 处 理 剂 卫 生 安 全 评 价 规 范 (2001)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Evaluation of Chemicals Used in Drinking Water Treatment 1 范 围 本 规 范 规 定 了 生 活 饮 用 水 化 学 处 理 剂 的 卫 生 安 全 要 求 和 监 测 检 验 方 法 。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混 凝 、 絮 凝 、 助 凝 、 消 毒 、 氧 化 、 pH 调 节 、 软 化 、 灭 藻 、 除 垢 、 除 氟 、除 砷 、 氟 化 、 矿 化 等 用 途 的 生 活 饮 用 水 化 学 处 理 剂 。 2 引 用 资 料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质 卫 生 规 范 ( 2001) 生 活 饮 用 水 检 验 方 法 规 范 ( 2001) 化 妆 品 卫 生 规 范 ( 1999) 3 卫 生 要 求 3.1 生 活 饮 用 水 化 学 处 理 剂 在 规 定 的 投 加 量 使 用 时 , 处 理 后 水 的 一 般 感 官 指 标 应 符 合 《 生 活饮 用 水 水 质 卫 生 规 范 》( 2001) 的 要 求 。 3.2 有 害 物 质 指 标 的 要 求 3.2.1 生 活 饮 用 水 化 学 处 理 剂 带 入 饮 用 水 中 的 有 害 物 质 是 《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质 卫 生 规 范 》( 2001) 中 规 定 的 物 质 时 ,该 物 质 的 容 许 限 值 为 相 应 规 定 限 值 的10%。 本 规 范 规 定 的 有 害 物质 分 为 四 类 : 3.2.1.1 金 属 : 砷 、 镉 、 铬 、 铅 、 银 、 硒 和 汞 ( 汞 的 限 量 为 0.0002mg/L) 3.2.1.2 无 机 物 : 取 决 于 产 品 的 原 料 、 配 方 和 生 产 工 艺 3.2.1.3 有 机 物 : 取 决 于 产 品 的 原 料 、 配 方 和 生 产 工 艺 3.2.1.4 放 射 性 物 质 : 直 接 采 用 矿 物 为 原 料 的 产 品 应 测 定 总 放 射 性 和 总 放 射 性 。 3.2.2 生 活 饮 用 水 化 学 处 理 剂 带 入 饮 用 水 中 的 有 害 物 质 在 《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质 卫 生 规 范 》( 2001) 中 未 作 规 定 时 ,可 参 考 国内外相 关标 准判定 ,其容 许 限 值 为 该 容 许 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