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场地安全管理办法 目的:为加强热电公司燃料场地内运输、加工、倒运、上料过程中安全管理,规范燃料场地作业人员、车辆作业流程,有效遏制燃料场地在加工、倒运、上料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事故,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热电公司所属各燃料储存、加工、上料作业场所人员及车辆
承包作业人员须知: 一、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燃料场地作安全作业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相应岗位工作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进行工作,自觉提高安全作业意识,因违反安全作业规定或违章操作造成的意外伤害等情况,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给予相应金额的赔偿金
二、因工作之前或工作中饮酒或食用麻醉性药品而造成个人伤亡的,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一章 场地安全管理 一、燃料场地属于重点防火部位,燃料管理部、生物质燃料经营中心是相应燃料场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有权对燃料场地范围内的人员及车辆进行安全管理
二、燃料场地应指定专人按规定(路线、部位、时 间 段 ) 进行消防安全巡 查 ,并 做 好 相应巡 查 记 录 ,发 现 火灾 隐 患 及设 备 异 常 时 ,应第一时间报告部门负责人并进行紧急救援处置; 三、燃料场地应进行封闭管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燃料场地内安排作业前,相应燃料场地管理部门必须指定专人监督现场安全管理,对从业人员履行安全教育培训签字,认真开展现场安全管理及场地车辆协调等工作
四、燃料场地区域内严禁烟火,因设备、设施检修维护需要必须动火作业的,严格执行一级动火作业审批,现场设专人管理,配备消防器材、易燃物清理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作业,在工作结束 8 小时之内,必须对动火区域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管理,防止因清理防护不彻底引发的火灾
五、燃料场地按要求设置防尘网,室外存放燃料应按要求进行遮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