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标准评审要点支撑材料(供参考)职能分工办公室1.1.1.1【C】1.医院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设置“二级医院基本标准”全部要求,获得批准等级至少正式执业三年以上。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公室2.人员编制至少达到:(1)医院床位与工作人员之比,300床位以下的按1:1.30~1.40;300-500床位的按1:1.40~1.50;500床位以上的按1:1.60~1.70。人事科 (2)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不少于卫技人员总数的50%。人事科3.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数不少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房护士与床位数之比≥0.4:1。人事科4.重症监护室护士与患者之比大2.5~3.1,手术室护士与手术台之比≥3:1。人事科5.至少有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人事科6.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人事科【B】符合“C”,并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岗位总量的80%。人事科2.临床科室主任均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人事科3.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人事科4.平均住院日≤10天。财务科5. 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93%。财务科6. 开放床位明显大于执业登记床位时,有增加床位的申请 记录 。办公室【A】符合“B ”,并1.临床科室主任具有副 高及以上职称>50%。人事科2.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30%。人事科医务科1.1.2.1【C】第 一 章 医院功 能任务一 、 医院设置、 功 能和 任务符合区 域 卫生规划 和 医疗 机 构 设置规划 的定位和 要求医院的功 能,任务和 定位明确 ,保持适度 规模 ,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二级医院设置标准。1.1.2主要承 担 常 见 病、 多 发 病、 部分疑 难 病的诊 疗 工作,兼 顾 预 防 、 保健 、 康 复 功 能,可 提 供24小 时急 危 重症诊 疗 服 务。1.1.1医院的功 能、 任务和 定位明确 ,保证 适度 规模 。2.3.4.5.6出具相关证明材料。1-5.相关科室出具相关材料。6.开放床位明显大于执业登记床位时,有增加床位的申请记录。出具相关材料。1.有承担本辖区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疾病诊疗目录,相关设备、人员名单(急危重症抢救制度 疑难疾病诊疗制度与流程制定医学影像部门24小时急诊工作制度 危重患者专科流程急危重症分类定义 设施设备项目 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