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全文_1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全文_1_第1页
1/8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全文_1_第2页
2/8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全文_1_第3页
3/8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全文 XX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 XX 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参照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 号)、《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基〔2012〕716 号),结合山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全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后备力量和有益补充,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是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增强技术辐射能力、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企业建设。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知识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发展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作为科研实体,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开放、流动、联合、 1 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重点实验室建设坚持择优立项、稳定支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产学研联合,发挥资源互补优势,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采取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的方式,引导带动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发展。 第六条省财政科技研发资金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开放运行和自主创新研究。省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人才团队计划、基金、专项等,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对重点实验室给予优先支持。 第七条重点实验室从事的科技创新活动、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等享受国家及省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章职责 第八条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重点实验室的发展方针、支持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2.编制和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的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3.批准重点实验室的立项、建设、调整、撤销等,组织重点实验室的考核、评估、检查等。 第九条省直...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全文_1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