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根据自治区相关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疾控发〔2018〕24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政府领导,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尽可能地满足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需求,增强家长和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意识
到2020 年市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课程开课率、心理辅导室开设率、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学校数和心理高危学生得到及时发现和介入干预达到 80%以上,到 2025 年达到 100%
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心理危机干预水平显著提高,中小学生因为心理问题引发的极端事件明显减少
二、基本原则——预防为主,以人为本
坚持以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为中心,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党政领导,共同参与
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社会、学校、家庭、个人共同参与
——立足市情,循序渐进
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注重短期实效和长远制度建设相结合
——分类指导,规范发展
坚持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和关注特殊个体相结合,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措施(一)完善组织机构
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成立##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文广旅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组成,负责研究制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