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我院医疗救治能力,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技术水平,根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山东省医院重症监护病房(ICU)基本标准》、《2012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我院重症医学科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为保障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各相关科室主任分工负责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任办公室主任。二、基本设置1、床位数依照二级医院一般设置 4—8 张 ICU 床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需求,暂定建设床位 4 张。床位使用率达到 75%。2、建设用房(1)业务用房依照 ICU 床应分隔成单间或双间,至少 1 个单间,用于收治隔离患者;每张 ICU 床位面积不小于 15M2;床间距大于 1 米;共计需150 平方米。(2)办公用房医护值班室,医护办公室,科主任、护士长办公室,保管室、更衣室、无菌准备间等。共计需 150 平方米。3、人员配备按照每张监护床位,医师:护士=1:1:3 计算,4 张床位,需要 4名医师,12 名护士。资质要求: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护士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 3 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医护人员应在三级甲等医院 ICU 进修学习三个月以上。4、人员培训(1)医师采用医院内选拔、社会公开招聘方式,选送骨干医师到三级甲等医院 ICU 进修学习三个月。要求原是本科学历、主治医师以上,科主任为副高级职称。技能: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要对脏器功能及生命的异常信息具有足够的快速反应能力:休克、呼吸功能衰竭、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肾功能不全、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严重肝功能障碍、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急性凝血功能障碍、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镇静与镇痛、严重感染、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免疫功能紊乱。要掌握复苏和疾病危重程度的评估方法。除掌握临床科室常用诊疗技术外,应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心肺复苏术、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机械通气技术、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2)护士采用医院内选拔、社会公开招聘方式,选送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