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内部危险作业及公司监管项目危险作业的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进行以下危险作业的管理和对公司监管项目、所属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的监管:(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交叉作业;(6)能源介质作业:(7)临时用电作业;(8)其他危险作业
三、职责分工1
生产计划部负责股份公司内部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并对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及资质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对各分子公司落实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公司各部门根据分管范围对相关方单位和建设项目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危险作业人员定期培训
各分子公司对照建立相关制度
各分子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相关方单位和建设项目中存在危险作业进行审批和督查,督查项目包括危险作业的审批记录、现场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资质和作业现场监管情况
督促分管范围内的相关方单位和建设项目完善并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四、管理内容公司内部危险作业及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方单位和建设项目必须按本制度管理要求进行危险作业审批和管理,公司各部门根据分管范围对相关方单位和建设项目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严格管理危险作业区域内的作业
危险作业人员,必须经生产计划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
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作业
危险作业时出现安全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危险区域动火管理5
1 动火单位根据检修或工程等计划要求,由动火单位动火现场负责人提前按照动火等级,填写动火申请表
2 跟据动火申请表的内容,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