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翔安新机场片区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实施方案(简版)1. 项目概况翔安新机场片区综合管廊PPP项目位于翔安区,管廊所在道路包含翔安东路及大嶝大桥过海段、环嶝北路、蟳窟北路、横二路、机场快速路(原八一大道)、迎宾大道、大嶝中路、机场北路。纳入管线包括:110KV和220KV高压电力、10KV电力、通讯电缆(含有线、交通)、给水管、中水管,部分道路纳入雨水、污水、燃气管道。综合管廊建设总长度19.9km,项目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为17.79亿元。根据厦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实施计划(修订版),本项目2015年-2017年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起止时限项目进度成果阶段工可、设前期计等前期阶段手续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建设进度2015 年(季度) 2016 年(季度) 2017 年(季度)1234123412342015.022016.03建设项目施工2016.042019.12阶段(完成工程总投资 70%)1厦门翔安新机场片区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实施方案(简版)2. 核心边界条件序号项目方案要点(1)厦门市政府授权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担任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社会资本采购、项目协议签署与后续监管。(2)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根据项目协议授予项目公司负责厦门翔安新机场片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的经营权。(3)项目公司承担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并通过运营维护向管线单位提供综合管廊服务,依据授权及厦门市相关管理制度向管线单位收取入廊费及日常维护费,并按照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从厦门市财政获得可行性缺口补助。厦门市政府授权管廊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组成合资公司,社会资本占股 90%,管廊公司占股 10%(由市财政出资)。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的权利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行为;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股东转让股权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经营期限的延长。为保证本项目工程建设按照计划进度执行,建议设立项目公司和政府共管的资金专户,对资金到位进度、使用流向等进行管理。项目公司在支付工程建设相关款项时,应获得政府方(或其指定的协调监管单位)的同意。自项目协议生效后,项目公司在经营期内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导致临时接管之情形的,政府方有权依法终止项目协议,取消其经营权,并可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