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社会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前不久,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就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提出明确要求
胡锦涛同志在开班式上强调,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要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也需要吸收社会力量的参与
本文试就新形势下如何发挥社会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进行探讨
一、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高度重视社会力量的作用(一)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反腐倡廉是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的客观需要当前,社会建设发展相对滞后,社会力量发育不健全,成为引起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社会管理方面看,由于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城乡结构、就业结构、社会组织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兴行业大量涌现,大多数城镇从业人员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传统的“单位制”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管理的要求,而社区、社会组织发育薄弱,不能有效承接管理职能,社会管理方面还有着不少缺陷和漏洞,加上利益主体多元化,资源竞争日趋激烈,容易诱发行贿受贿等腐败现象
从公共服务方面看,由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绝大多数公共服务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总量和质量均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特别是教育、医疗等领域供求差距较大,成为腐败分子权力寻租的热点领域
从社会力量自身发展方面看,政社不分、社会组织缺乏独立性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社会组织沦为权力腐败的“中介”,等等
新形势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要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以此消除和减少社会领域一些易于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二)社会力量是参与反腐败等公共事务治理的重要主体近代以来,世界各主要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表明,市场在高效配置资源上有着明显的优势,但仅仅依靠市场不行,市场本身无法克服和解决两极分化、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