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仅供申请入党人员参考)《用表格表述》《用文字表述》一、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程序具体要求负责部门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
起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计划必须符合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指示精神,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党委组织部门2
审定发展计划应广泛征求党员意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协商,然后确定
下发给各支部执行同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查备案
党委组织部门二、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政审程序具体要求负责部门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政审1
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
确定积极分子(1)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2)党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3)基层党组织接到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应及时向党支部下发《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由党支部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情况是每年搞两次,分别于年中发展党员计划调整前和年末制定次年发展党员计划前,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和变化情况进行
做到有进有出,有增有减
确定培养人每个积极分子确定二名培养联系人
经常性的教育培养考察重点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标准的教育等
党支部、1党小组、培养人5
定期向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情况(1)每一至二月汇报一次;培养人(2)作好原始记录
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党组织从实际出发,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和电化教育等手段,定期搞好培训,特别是搞好入党前的集中培训
上级党组织7
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分析排队,确定发展对象(1)每季分析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党支部(2)列出当年发展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对发展对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