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第八章(组织协调) 第八章 组织协调 §8
1 协调工作的范围及内容 协调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质量高、投资省、工期短的三大目标
按工程合同做好协调工作,固然为三大目标的实现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但光有这方面的条件还不够,还需要通过更大范围的协调,创造良好的人际、组织关系以及与政府和社团组织的良好关系等多方面的内外条件
一、项目组织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 工程项目组织是由各类人员组成的工作体系,工作效率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际关系的协调程度
但是,人员之间的矛盾是难免的,一旦出现矛盾就应及时进行调解,调解要恰到好处,一方面要站在公正立场上;另一方面要注意方式方法
对上下级之间的矛盾要区别对待
是上级的问题,应多作自我批评并把问题汇报清楚;是下级的问题应启发引导并说明利害关系;对无原则的纷争,应当劝解和批评制止
这样才能使人们始终处于团结、和谐、热情的气氛之中
二、项目组织内部子系统间的协调 每个子系统都有自己的目标和任务,难免出现矛盾和不协调之处,做好此种协调工作要首先倾听各方面的意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做出合理的处理
为使整个组织系统处于有序的良好的运行状态,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两件事: 1
要事先约定各子系统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
其中主办(牵头)和协作(配合)之分,要事先约定,防止出现误事、脱节等贻误工作的现象
要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如采用工作例会、业务碰头会、发会议纪要、采用工作流程图或信息传递卡等方式来沟通信息
这样可使局部了解全局,服从并适应全局需要
三、工程项目参与单位之间关系的协调 1
协调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关系 业主与承包单位对工程承包合同关系负有共同履约的责任,工作往来频繁,对一些具体问题产生某些意见分歧是常有的事,监理工程师应处于公正的第三方,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处理各种矛盾
在不同工程阶段,协调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尽相同,也随阶段的变化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