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文化教育培训中心申办报告 1/4 xxxxxx 艺术培训中心申办报告 尊敬的 xxx 民间组织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县有关规定,张传法拟申请正式设立以民办少儿文化艺术教育培训为主的 XX 县区艺海培训中心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宗旨
引导兴趣,修心开智
培养并提高儿童音乐、舞蹈、美术、棋类等多方面的文化艺术修养和技能,丰富少年儿童课余文化艺术生活,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二、办学目标
发展少年儿童的个性艺术特长,全面提高少年儿童的素质,为国家和社会贡献符合新时代的艺术人才
三、办学规模
培训 20—200 人
随着培训中心发展逐年增加
四、举办者概况: 1、拟办培训中心名称:xxxxxx 培训中心 2、拟定办学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3、拟定法定代表人: 4、身份证号码: 5、拟聘任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举办者: 2/4 6、主管部门:XX 县区教育体育局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半日制、业余、短期培训 六、办学层次与类型:少儿及学前儿童艺术教育 七、拟开设课程
电子琴、声乐、舞蹈、绘画、书法、棋类、陶艺、手工、少儿主持、艺术拓展等课程
八、招生对象
学前儿童、小学 1—6 年级、初中 1—3 年级、愿意参加艺术培训的学生
九、现有办学条件: 1、硬件
办学开办资金 5 万元人民币,为个人出资;办学租用校舍建筑面积 160 平方米供办公和教学使用
电子琴、声乐、舞蹈、绘画、书法、棋类、陶艺、手工、少儿主持等教课书 150 套,配套资料若干
空调柜机 1 台、挂机 4 台
学生课桌椅 150 套
教学用黑板 6 面,投影仪 1 台
办公电脑 5 台,打印机 1 台,办公桌椅 8 套,档案柜 1 套
主要包括师资力量和各项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 4 名,其中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