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一、合同订立的需要条件(一)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
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
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
(二)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
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三)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
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
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
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
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
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