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教育抓机制全面做好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反腐倡廉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途径。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干部要结合业务工作抓好党建工作和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主要内容常抓不懈。结合我县、我镇实际,近期采取座谈讨论、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现有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一、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一)从思想认识层面来看:思想认识不到位,“重查轻教”的思想仍然存在。少数同志、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意义认识不足,轻视反腐倡廉教育的作用,甚至认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是廉洁干部不用教育,是腐败分子教育不起作用”,个别同志还认为反腐败就是要动真的、来实的,只有对腐败问题要一查到底,对腐败分子要严惩不贷,才能彰显反腐败工作的声势和效果,反腐倡廉教育是务虚工作,慢工细活,费时耗力,效果难以把握。以这样的思想认识去抓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必然是形式主义的走了过场。(二)从教育层面来看:1、教育的内容过于笼统,“千人一方”,针对性不够强。不能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因人制宜,分类施教,开展“有的放矢”、“按需下方”的个性化教育,教育内容空洞,大而化之,不具体、不生动,起不到入脑入心、触动灵魂的效果;特别是用本地本单位、身边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不够。2、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当前教育的方式方法仍然以开会、学文件、读报纸、看电教片等灌输法、说教式的传统办法为主,陈旧单一、创新不够,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强;利用网络、多媒体等先进传媒手段进行教育不够,缺乏时代性和科学性;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形成整体效应不够,缺乏系统性和综合性。(三)缺少科学合理的考评办法。一套考核评价办法必然会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其作用绝不可低估。现行的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考核办法大致有三种,其一是偏重于“量”,上级对下级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行全面的量化考核,包括考核期内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次数,参加的人数,写的读书笔记数和心得体会文章数等,单以“量”的多寡为依据,去评判反腐倡廉整体工作的优劣;其二是偏重于“效”,即上级在对下级考核中,注重考核期内的实际收效,是以被考核单位有无出现经济案件和发生违纪违规问题作依据,如果发生了案件或出了问题,反腐倡廉教育做了再多工作也是一票否定;其三是“量”和“效”兼而有之进行考核,一般认为这种考核办法相对合理,采用者居多。但是,从实际看,这种考核办法并不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从量化指标到实际收效之间,尚有一个至为重要的教育的方式方法问题。所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也是我们抓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当务之急。二、对策和建议(一)提高思想认识,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教育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高度重视、增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精心组织安排、细化措施落实;要坚持以科学观为统领,站在新的起点和高度,树立全局和发展思维,立足新的发展要求,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现实紧迫性的认识,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真正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明确责任,细化分解反腐倡廉教育的具体任务,分关把口、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以积极的姿态、得力的措施和昂扬的斗志打赢反腐倡廉教育的“持久战”;要高唱反腐倡廉的主旋律,努力营建良好的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打好反腐倡廉教育的主动仗。(二)建立健全勇于开拓、注重实效的教育创新机制。一是注重拓展工作领域的创新。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即拓展到各部门,延伸到学校、企业、农村和家庭;上到党员领导干部,下到普通群众,都成为宣传教育的对象,把工作领域拓展到全社会。二是注重教育内容的创新。要把各级党组织开展教育与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主题教育与岗位教育、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面向全党与面向全社会开展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廉政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