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之窗2011年第8期(总第155期)2011年2月9日本期文章导读:本期《廉政之窗》编发了2010年我国十大廉政新闻
1反腐倡廉年度报告:盘点2010年十大廉政新闻1、廉政准则转正:划定党员领导干部“52个不准”从“六大禁止”到“八大禁止”,从“30个不准”增加到“52个不准”,“试行”12年多后终于“转正”——201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1997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12年来,反腐败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推进
为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中央决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廉政准则》详细规定了“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个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52种“不准”的行为
《廉政准则》的印发,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22010年夏天,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是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之一
这两个规定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尤其是“裸官”管理、处理“裸官”问题提供了依据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修订:明确责任追究七种情形下属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该不该承担责任
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责任
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0年11月10日修订后颁布施行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早在1998年,中央就颁布实施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