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城乡环卫管理意见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重点企业: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创建清净舒适、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市政府确定,在全市推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是指对城市建成区、各镇(街道)、村(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实施城乡统一管理的模式。通过组建市、镇(街道)、村(居)三级环卫管理机构和环卫清扫保洁队伍,按照“村(居)收集、镇(街道)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理模式,明确落实责任,强化绩效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全面构建起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网络,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促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持续改善提高。二、运转机制(一)市里成立市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制订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标准和管理考核制度,负责对各镇(街道)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农村公路和环境综合管护工作办公室不再负责镇(街道)驻地、村(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考核,其它管护事项仍按原政府文件规定执行。(二)各镇(街道)成立环卫所及环卫清洁队伍,由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兼任所长,对镇街驻地及辖属村(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的工作实行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考核。(三)各村(居)设立环境卫生专管员及环卫清洁队伍,专管员由村(居)两委班子一名成员担任,负责村(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清洁人员的工作考核。三、工作责任第1页共5页(一)建成区环卫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市环卫处负责《关于公布市政界限的通知》中界定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负责市垃圾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负责13个镇(街道)15座垃圾转运站的运行管理及村(居)地埋式垃圾箱的转运、箱体维修。环卫处负责3个镇4座垃圾转运站的运行管理及村(居)地埋式垃圾箱的转运、箱体维修。(二)镇驻地环卫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镇(街道)环卫所负责组织实施镇(街道)驻地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督导所辖村(居)组建环卫清洁队伍,指导其开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以及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三)村庄环卫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村级环卫清洁队伍负责村(居)内及四周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扫保洁、地埋式垃圾箱和垃圾桶等垃圾容器的管理维护,做到随脏随清、全天保洁,草堆、粪堆应统一设置场地进行规范处置;负责村(居)生活垃圾的统一收集并就近运送至村地埋式垃圾箱或镇(街道)垃圾转运站、市垃圾处理厂(各镇应设置规范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对农村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填埋,严禁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之中),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四、人员和设施配备(一)人员配备。各镇(街道)要按照以下标准分别组建成立镇(街道)、村(居)两级环境卫生清洁队伍,并将保洁员的基本信息统一上报至市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以便于考核:镇(街道)驻地按每9000平方米道路配备一名清洁员;村(居)按每100户配备一名清洁员(不足100户的按100户计算)。(二)设施配备。各镇(街道)负责为环卫所配备工作车辆和日常办公设备,并结合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际,为镇(街道)、村(居)环卫清洁队伍统一配备垃圾运送车辆、垃圾收集容器、清洁员作业工具和服装等,做到标识、装备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满足环卫工作需要。五、经费投入第2页共5页(一)资金筹集。坚持多方投入、分级负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经费。一是各镇(街道)将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经费纳入镇(街道)财政预算,落实专项资金,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市财政按市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的考核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每年对各镇(街道)进行补助。三是各镇(街道)可依据国家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有关规定,参照市区垃圾处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