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4 第二讲 国际商事主体法 国际商事主体法(一):商自然人 国际商事主体法(二):商合伙(合伙的特征及分类) 国际商事主体法(三):商法人(公司法) 国际商事主体法(四):代理法(两大法系的代理制度) 国际商事主体法(五):破产法概述(破产与破产法) 题 目:国际商事主体法(一):商自然人(个人企业法) 一、个人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1 .概念 指由一人出资并且财产归个人所有和管理,同时个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2 .特征 (1 )出资者为一个自然人
(2 )出资者对企业享有控制支配权
(3 )出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 )个人企业依附于出资者的人格
二、个人企业与类似企业的区别 1 .个人企业与个体工商户 两者皆由个人投资,皆承担无限责任,交纳个人所得税,无质的区别
小区别如下: (1 )适用法律不同:《个人企业法》←→《民法通则》、《个体工商户条例》 (2 )规模大小不同:个人企业比个体工商户规模大一些
2 .个人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区别 (1 )适用法律不同:《个人企业法》←→《公司法》
(2 )最低注册资本:无要求←→最低 1 0 万元注册资本
(3 )法律地位: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
(4 )承担责任不同:无限责任←→有限责任
3 .个人企业与合伙企业区别 (1 )投资人数不同:1 人←→2 人以上
(2 )财产归属不同:1 人所有←→全体合伙人共有
(3 )责任承担有所不同:1 人承担无限责任←→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 .个人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区别 国有独资公司适用我国《公司法》,二者区别如下: (1 )个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后者则具有
(2 )个人企业的投资人是自然人,后者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3 )个人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后者为有限责任
5 .外商独资企业与个人企业的区别 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