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 陕西片除榆家梁、锦界服务部 各食堂牛、羊、鸡肉供应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DKYFWGS-RSP-201408 五标段 投标单位名称: 杭锦旗羚丰养殖专业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并盖章) 日期: 2014 年 8 月 12 日 一、投 标 函 致:神华神东矿业服务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陕西片除榆家梁、锦界服务部各食堂牛、羊、鸡肉供应项目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DKYFWGS-RSP-201408),杭锦旗羚丰养殖专业合作社,地址:杭锦旗独贵特拉镇塔然高勒村,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代表我方提交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招标机构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 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 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3.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采购文件及附件,包括 澄 清(如有)及参考 文件,我们完全理 解 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 弃 对 采购文件提出 不 明或 误 解 的一 切 权力 。 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招标机构与 评 标委 员 会 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 切 数 据 或 资 料 。 5.我们理 解 ,采购招标机构与 评 标委 员 会 并无 义务必 须 接受最 低 报 价 的投标或 其 它 任何 投标,完全理 解 采购招标机构拒 绝 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如果我们未对采购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神华神东矿业服务公司(采购人及采购招标机构)。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杭锦旗独贵特拉镇塔然高勒村 备注: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法定 代 表 人或投标人授权 代 表 : (签 名 或盖 章 ) 职 务: 总 经 理 投标人名 称 : 杭锦旗羚 丰 养 殖 专 业合 作社 投标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