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案件分析 网络已成为很多现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人们已深刻体会到了网络为生活所带来的便利,人们似乎可以通过网络“为所欲为”,然而,和网络与生俱来的一些法律问题也逐渐开始侵扰我们。 网络中的法律问题纷繁复杂,而网络侵权正是其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在国际私法层面,网络侵权的法律问题实际上包括管辖权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但是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仅就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权,从各国的司法实践入手,利用实证和比较的分析方法探讨传统管辖规则在网络侵权案件中的扬弃。 法国雅虎案引发的思考 2000 年4 月,法国互联网用户发现雅虎驻欧洲分支网站拍卖纳粹物品,包括宣扬种族主义的纳粹大事记和一些有关的纪念品,而法国的法律是禁止纳粹物品在网上拍卖的。随后,雅虎公司被告上了巴黎的法庭。 在巴黎法院审理这一案件的过程中,法国法官认为:“既然法国公民有可能参加拍卖,那就跟在法国做生意没有什么两样。我们当然要管。” 而雅虎公司则认为:“我们是美国的公司,更何况该拍卖并非特别以法国公民为购买对象,那么凭什么必须听法国指手划脚呢?”雅虎为自己在法律上做了如下辩护:雅虎的法语用户网站Yahoo.fr 并没有主办这类拍卖,该拍卖是由英文Yahoo.com 主办的,Yahoo.com 的业务由美国政府管辖,美国宪法规定有言论自由,因而不能限制纳粹物品的网上拍卖。在这里,就有这样一个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即一国法院是否有权管辖国际互联网公司。 同年11 月 20 日巴黎法院做出紧急裁定,要求雅虎在90 天内,采取有效过滤措施,禁止法国网民进入有关拍卖纳粹文物的网站,如果逾期,超过最后期限每1 天将被罚款100,000 法郎(约合13,000 美元)。很明显,巴黎法院对互联网上的纠纷行使了积极的司法管辖权。尽管雅虎出于无奈服从了这一命令,将该遗物从拍卖网站中撤出,不过雅虎的CEO 直至最后都表示不服气。 如今,雅虎案已暂告平息,虽然雅虎案主要涉及公法范畴,其案件性质并不属于网络侵权,但是,是它引发了国际上关于网络空间中司法管辖权的争论,并且至今尚无结论。 一、 网络侵权概念的界定 (一) 网络的相关背景知识 在讨论有关网络的法律问题之前,对网络的相关背景知识作一简要探讨是必要的。毕竟,网络是网络行为的载体,而法律调整网络行为是不可能脱离它的载体的。 1. Internet 的含义 Internet 中文译名为“因特网”,又称“国际互联网”。它是一个建立在现代计算机技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