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廉美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增光路店综合商场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 评价人员 姓 名 学号 备注 签 字 项目总负责人 金霄 项目组成员 方伟鹏 和冕 杨华 李杨 报告编制组 金霄,李扬 报告审核人 宋航,杨华 过程控制组 李星辰,刘晨禄 技术组 赵楠,王嘉男 3 前 言 美廉美综合商场,主体全称美廉美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另有:京房(房山)美廉美超市;京燕(燕山)美廉美超市和京北(昌平)美廉美超市三家独立核算公司,结算系统隶属于美廉美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 9 9 9 年,第一家门店开业时间1 9 9 9 年8 月2 8 日,白纸坊店,是一家民营企业。0 0 6 年2 月物美集团以3 .7 亿元人民币收购美廉美7 5 %股权,美廉美品牌继续保留使用。到目前为止(2 0 0 8 .1 .3 1 )共有3 1 家门店,涉及到北京宣武、朝阳、西城、东城、海淀、丰台、房山、大兴和昌平地区,已经进入全国百强之列。2 0 0 7年度,北京市场百姓最关注超市,目前超市发展速度加快。 项目组在安全评价工作中,得到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系王起全老师的指导与支持,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4 1 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范围和依据 1.1 评价目的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找、分析和预测北京市海淀区美廉美增光路店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从而促进北京市海淀区美廉美商场未来的安全化,并实现未来运行的安全控制,以实现未来最低的事故率和最少的事故损失。 1.2 安全现状评价依据 1.2.1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70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 6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主席令第 94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 60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22 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 69 号) 5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70 号) 1.2.2 行政法规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 号)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 号) 5.《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 号) 6.《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 号)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