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欧规灯具标准 1 1
灯 具 : 凡 是 能 分 配 , 透 出 或 转 变 一 个 或 多 个 光 源 发 出 的 光 线 的 一 种 器 具 , 并 包 括 支 撑 、固定和保护光 源 必须的 部件(但不包 括 光 源 本身), 以及必需的 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 连接的设施
普 通 灯 具 : 提供防止与带电部件意外接触的 保护, 但没有特殊的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级的 灯具
可 移 动 式 灯 具 : 正常使用时, 灯具 连接到电源 后能 从一 处移动到另一 处的 灯具
固 定 式 灯 具 : 不能 轻易的 从一 处移动到另一 处的 灯具 , 因为固定以致于这种 灯具 只能 借助工具 才能 拆卸
嵌 入 式 灯 具 : 制造商指定完全或 部分 嵌入安装表面的 灯具
6. 带 电 部 件: 在正常使用过程中, 可能 引起触电的 导电部件
中心导体应当 看 作 是 带电部件
7. EN 安全特低电 压:在通 过诸 如 安全隔 离 变 压 器 或 转 换 器 与供电电源 隔 开 来 的 电路中, 在导体之 间 或 在任 何 导体与接地 之 间 , 其 交 流 电压 有效 值 不超 过 50V
8. UL 低压线路: 开 路电压 不超 过交 流 电压 有效 值 30V 的 线 路
9. 基本绝缘(EN): 加 在带电部件上 提供基 本的 防触电保护的 绝 缘
耐 压 应在 2U+1000V 以上
(U: 当 地 的 电网 电压 ) 10. 补充绝缘(EN): 附 加 在基 本绝 缘 基 础 上 的 独 立 的 绝 缘 , 用于基 本绝 缘 失 效 时提供防触电保护
耐 压 值 应在 2U+1750V 以上 (单 层 ) 11. 双层绝缘(EN): 基 本绝 缘 与补 充 绝 缘 组 成 的 绝 缘 , 耐 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