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 格式 完美整理 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2 / 19 前 言 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 成都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等国家及地方评估标准,结合本中心实际服务情况修订而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评估对象、评估指标、评估实施及评估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需要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2 术语和定义 2
1 老年人 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2 能力 个体顺利完成某一活动所必需的主观条件
3 日常生活活动 个体为独立生活而每天必须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同性的身体动作群,即进行衣、食、住、行、个人卫生等日常活动的基本动作和技巧
4 精神状态 个体在认知功能、行为、情绪等方面的外在表现
5 感知觉与沟通 个体在意识水平、视力、听力、沟通交流等方面的主观条件
6 社会参与 个体与周围人群和环境的联系与交流状况
3 评估对象 需要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4 评估指标 4
1 一级指标共5 个,包括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年龄
2 二级指标共26 个,参见表1
日常生活活动采 用 Barthel 指数 分 级1)进行评定,包括10 个二级指标; 精神状态包括3 个二级指标; 感知觉与沟通包括4 个二级指标; 1) Barthel 指数分级(Barthel Index,BI)是用来评定日常生活活动的工具,由评估员通过询问被评估者或主要照顾者,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定,具体的评定项目及计分方法参见附录A
3 / 19 社会参与采用“成人智力评定量表”进行评定,包括 5 个二级指标;年龄包括四个年龄阶段
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参见附录 A“老年人能力评估表”
老年人能力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日常生活活动 进食、洗澡、修饰、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