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乡镇计划生育公益性服务合同书 合同号:42068210-JS -0708 甲 方:老河口市袁冲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袁冲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老河口市计划生育局 为了规范乡镇计划生育公益性服务行为,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确保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到实处,真正达到“以钱养事”的目的和效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经甲、乙及鉴证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对象、时间、工作要求、计酬标准和考核方式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时间 工作要求 考核要求 计酬 标准 考核 方式 普查 辖 区 内 49周岁以下绝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含常住流入) 一年 一次 1、规范填写普查登记(查病登记要求不低于 普 查 对 象30%),并要求对象户签字
2、在家常住人口、流入人口普查到位率达100%
年 终 全 乡(镇)普查人次 到位 率95%,妇科病检查登记率达40%
每低于 1 个百分点分别扣款 100 元
7 元 /例(含寄 回有 效证明) 1、参照普查群众签字记录,由计生办 每 月 抽办,每月抽取 10%样本点确认普查人次
2、县计生局每 季 抽 查10%样本点确定报酬比例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 时间 工作要求 考核要求 计酬 标准 考核 方式 重查 4 9 岁以下未绝育或绝育不满一年的已婚育龄妇女(含常住流入) 1 、按微机 生 成的服务信 息 反馈 单 要求
2 、每四个月(1月 、 5月 、 9月)开展一次
1 、规范填写重查登记(妇科病检查登记率不得 少 于3 0 %)和三查对象信息表
2 、在家重查到位率达1 0 0 %,外出对象年度回家妇查不得少于一次,另寄妇查证明不少于一次
1 、在家和常住流入重查对象一年三次,妇查率达 1 0 0 %
2 、外出对象在家妇查不得 少 于 一次,寄证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