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加强控辍工作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大控辍工作力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全面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控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依法治教,全面落实控辍责任1、进一步落实乡镇街控辍工作的法律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对“控辍”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村委会主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是当地“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控辍”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要依法履行控辍工作职责,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每年至少要从办公费中列支2%的经费作为控辍保学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控辍保学工作。要建立和完善“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屯,村(屯)长包户”控辍工作责任制,把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巩固学额工作列入乡镇街和村(居)干部的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之中,加大奖惩措施,保证政府行为落实到位。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在当地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控辍工作。2、认真落实教育系统的控辍工作责任。市教育局要全面领导和管理好学校控辍工作,建立控辍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构建并实施“教育局机关干部包学校,学校领导包年段、班级,教师全员包学生”的三级包保责任制,层层签定控辍保学责任书,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确保控辍工作落到实处。中小学校是做好“控辍”工作的主体,对“控辍”工作负有直接责任,校长是学校“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各乡镇街和教育局的部署,采取具体、灵活的措施,抓实、抓细、抓好“控辍”工作。3、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招用童工的单位、拒不送子女上第1页共6页学的家长(监护人)要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要按照《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的规定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并进行录用登记,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每年三月份,由市政府牵头,劳动、公安、工商、司法、教育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饭店、商场等用人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对非法介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进行严查重处。4、做好0-15周岁人口的“户口登记册”建立和管理工作。此项工作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当地派出所提供0-15周岁人口的户口册和外来人口流动情况数据,由计生部门提供本地出生未申报户口的人员名册,中小学校承担0-15周岁(小学承担0-12岁、中学承担13-15周岁)户口登记册的台帐建立和跟踪管理工作,然后由乡镇街督学汇总0-15周岁的户口登记册,建立电子档案,实行滚动式管理,准确掌握适龄人口状况、组织入学,为实施控辍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二、规范办学行为,从根本上防止学生辍学1、科学地进行布局调整。要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村级小学的调整应在保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进行,要加强村小同步化管理工作,办好每一所村级小学或教学点,严禁出现因校点调整而产生学生辍学的现象。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寄宿生在学校有较好的生活条件和后勤服务,让学生们安心住校上学。切实解决好路途较远学生的上学难问题。2、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坚决纠正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实行常态编班,合理配置师资,严禁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或实验班与普通班)。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课外作业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学习和成长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用多把尺子评价学生,通过评价使学生认识自我,发现潜能,增强自尊和自信,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3、加强学籍管理。坚持并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制度,第2页共6页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学区,明确每一所学校的学区范围,保证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认真执行《*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