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 1.总则 1.1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工作,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所称的职业卫生专篇,是指建设单位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护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编制的独立篇章。 1.3 本规范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1.4 建设单位应当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1.5编制职业卫生专篇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可行性研究阶段 2.1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设有说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独立章节。 2.2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部位及可能涉及的职工人数。 2.3生产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设备的名称,预防和控制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计原则。 2.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专项投资估算。 2 3.初步设计阶段 3.1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或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中按照批准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本规范编制职业卫生专篇。 3.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1 编制依据 3.2.1.1国家与地方现行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 3.2.1.2国家、行业与地方现行的职业卫生标准、规范和规程; 3.2.1.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3.2.2项目概况 3.2.2.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地点(附地理位置图)、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生产作业体制、作业时间和劳动定员等; 3.2.2.2总平面布置,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场所的布置,相互之间的影响情况;详细的工艺流程图(即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及文字说明; 3.2.2.3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含辅料)、中间产品、产品(含副产品)的名称、用量和产量;主要生产设备及布局,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 3.2.2.4明确本专篇编制所涉及的任务及范围。 3.2.3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 3.2.3.1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序、种类、名 3 称和造成危害后果的条件以及劳动者接触的方式、时间、浓度(强度)等; 3.2.3.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名称、数量及布局等; 3.2.3.3 重点说明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原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