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地产集团工程类的招标工作,其他类别的招标可参考本制度执行。第二条地产集团各招投标中心的招标范围1、第一招投标中心负责以下项目的招标: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主体、地基及基础、土石方、结构类的钢结构、保温、永久边坡支护、市政等工程,不包括设计、勘察、检测、监理、防火门、基坑支护及降水、地产集团下发参考价格及新项目首期开盘范围内的土石方和地基及基础等工程。2、第二招投标中心负责以下项目的招标: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室内外装修工程(地区公司办公楼、普通装修的学校及幼儿园装修工程除外);所有金额的标准化售楼部、第一次开盘实体样板房、新增装修标准样板房装修工程的招标;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园建工程;第一次开盘的销售区及展示区园建工程;年度门窗工程。3、第三招投标中心负责以下项目的招标:智能化工程(综合楼、售楼部、地区公司办公楼除外)、地产集团年度设备安装工程以及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空调、音响、灯光等设备安装工程,不包括外水、外电、燃气、供暖、消防、电话、网络通信、有线电视、人防等工程。第三条地产集团各地区公司招标范围1、设计、勘察、检测、监理、外水、外电、燃气、供暖、消防、电话、网络通信、有线电视、人防、防火门、基坑支护及降水等工程。2、土建类工程:第一招投标中心下发参考价格的工程;新项目首期开盘范围内的土石方和地基及基础工程。3、装修园建类工程:金额在500 万元以下(含500 万元)的装修工程(不含标准化的售楼部、第一次开盘的实体样板房、新增装修标1 / 23准的样板房);地区公司办公楼、普通装修的学校及幼儿园装修工程;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下(含 200 万元)的园建工程(不含第一次开盘的销售区及展示区) 。4、设备安装类工程:综合楼、售楼部、地区公司办公楼智能化工程。5、绿化工程由园林集团负责。6、除以上规定以外的其他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下(含 500 万元)的工程。第四条议标权限1、地区公司金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工程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对于有特殊原因无法进行招标需议标的工程,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下(含200 万元)工程的议标,由地区公司主管招投标领导审批; 200 万元以上属新项目首期开盘范围内土石方、基坑支护及降水、地基及基础工程、涉及开发报建类工程及已签订年度协议单位分配具体项目的议标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其他 200 万元以上工程,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