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党代会常任制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定稿)5篇 XX 县区党代会常任制激发了党内民主活力 李吉中 6 月 26 日,中共 XX 县区郴江镇第二届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参加中共郴江镇二届三次会议的 84 名代表比以往显得更精神抖擞、扬眉吐气。来自同心桥村党支部的党代表陈良怀说:“过去热热闹闹开一场会就没事了。现在不一样了,担任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样,年年开大会,年年要交提案。可以参与审议决策、监督质询、批评建议等。这样可以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陈良怀道出了 XX 县区在郴江镇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后悄然发生的改变"" 近年来,XX 市 XX 县区针对党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闭会期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情况,从 2006 年 3 月开始,在郴江镇开展了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丰富了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树立了党代表的新形象。 措施:在实践中完善 为使党代表与党代会常任制相适应,郴江镇通过减少代表名额、改善代表结构、划分代表选区等改革,形成代表选举和代表动态管理机制。目前全镇共划分 14 个选举单位,每个选举单位产生 2~6 名党代表。在兼顾代表界别的同时,保持党代表合理数额,便于议政。并建立了代表辞职、代表罢免、代表资格暂停、代表资格终止和代表补选等制度。同时,该镇明确规定:党代表具有优先知情权、参与决策权、民主选举权、提出议案权、批评质询权、视察调研权等 20 余项职权。把党代表作为一种“职务”,在考察时间、调研经费等十方面提供保障。对妨碍、阻挠党代表行使代表职权的行为和个人,也规定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和法律处分。党代表发挥作用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平台。为使党代会常任制工作扎实、稳妥推进,郴江镇制定了《党代表年度例会制度》,《党委成员向党代表述职述廉制度》、《党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党代表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代表学习培训、调研视察制度》,以及党代表联系支部、联系党员、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等相关制度 30 余项。同时,明确了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责任追究等,基本形成了靠制度保障运行,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机制,为党代表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作用:在活动中发挥 常任制“赋予”党代表诸多“实权”,党内民主活力大大增强。实践证明,党代表的党内政治参与空间越大,履职途径越多,作用体现越直接,党内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