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申报材料 办理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 40 周岁以下、女性 35 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开商调函:1 人事代理代理承办单; 2 苏州高 XX 县区外地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两份) 3 拟调干部呈批表;(一式三份) 4 身份证复印件; 5 照片 4 张; 6 档案地; 7 个人简历。 备注(表格一定要在苏州高 XX 县区人才网上下载,否则无效) 办理户口。1《户籍证明》原件。(由调出地派出所出具) 如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出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学历查询报告》原件和复印件。(XX 市人才市场提供,地址:干 将路)如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留学所在国大使 馆教育处提供的“留学人员证明”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 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政审报告》原件且盖有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由接收单位考 核出具,必须确认引进人员在政治、刑事及经济方面无不良情况, 报告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非法组织行为、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重大经济纠纷等问题) 5 个人婚育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生育状况》 证明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黄色部分好多客户忘记开) 1)未婚人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未婚证明; 2)已婚或离异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法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已婚已育人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及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已婚未育人员需提供《全国流动人员婚育证明》或《XX市非户 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允许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1)配偶随迁提供配偶的《户籍证明》和失业证明(户籍地)。配偶不随 迁的,提供不随迁声明,其工作单位盖章核实。 2)未成年子女提供家庭关系证明及子女《户籍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XX 市区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书》复印件; 苏州丰诚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512-68081960、15850117292 联系人:王小姐 企业 qq:800069005 地址;苏州高 XX 县区泰山路 2 号博济科技创业园 10 号楼109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