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系统数据的规范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可用性和保密性,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属于“管理办法”,适用于技术部
第三条 系统数据管理主要包括系统数据的备份、归档保管、提取使用及销毁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以确保数据妥善保管、安全存放、规范使用及防止毁损、散失、泄密
第二章 数据的备份及管理 第四条 数据备份可分为对系统配置参数的备份、应用软件的备份及业务数据的备份
第五条 系统配置参数备份 (一)系统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或对系统核心参数进行调整后,由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系统配置参数备份
备份至少一式两份,并使用介质作永久保存
系统配置参数包括操作系统配置参数和数据库配置参数
在对系统核心参数进行调整前应该做好相关配置文件的更名备份工作; (二)运行值班人员监督并记录《维护操作、授权登记簿》(见附件 4)
(三)介质备份完毕做好标签,详细标注备份内容 、备份时 间 、介质顺 序 等内容 ,交 档案 管理员入介质库统一管理,并登记《介质入库交 接 登记簿》(见附件 2)
第六 条 应用软件备份 (一)应用软件投产时或升级前由应用维护人员对应用软件进行完全备份
备份至少一式两份,并使用介质作永久保存
(二)应用软件部分更新前,应用维护人员应将被更新的软件进行更名备份
(三)运行值班人员监督,并登记《维护操作、授权登记簿》
(四)介质备份操作完成后,由应用维护人员在介质上详细标注备份内容、备份时间、介质顺序等项内容,交档案管理员保管且登记《介质入库交接登记簿》,并对介质做永久存储
第七条 业务数据备份 (一)应用维护人员提出、安排系统业务数据备份计划
备份计划包括日常业务数据备份内容、备份时点
备份时点分为每日和关键日期,关键日期为: (1)业务系统在系统处理模式或数据结构等进行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