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 6 章 地下管线和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2 6 .1 地下管线的调查与保护措施 2 6 .1 .1 地下管线的调查核实 在前期准备工作中,业主已经对影响地铁施工的地下管线进行了改移工作。 施工准备期间,应会同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一起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各种管线调查复核,核实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类型、规格、埋深,并经有关部门或单位确认。当发现与业主提供地下管线现状不符的管线,应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并请其进行复核,地下管线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制定详尽细致的核查计划和核查方案。 2 、对相关单位及业主提供的管线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和确认。 3 、走访施工辖区影响范围内所有管线的业主及产权或主管单位,搜集相关的管线资料,对地下所有管线进行探查和确认。 4 、准确探查和测定出施工区域内所有管线的种类位置埋深形状尺寸等,并将核查结果报相应部门确认。 5 、向有关部门确认各类管线的容许变形量。 6 、将经过确认的所有地下管线资料标注到车站平面及剖面上。 2 6 .1 .2 地下管线的保护 1 、地下管线的保护原则 (1 )施工前调查所有与施工有关及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各种管线,查明管线的类型规格材质位置及走向等基础资料。 (2 )根据查明的管线资料,针对各种管线的不同控制要求,对基坑开挖中不需拆迁和改移的管线,作出具体的设计方案和保护措施。 (3 )管线保护的设计方案及其技术措施在得到业主和监理的认可,使用时要和管线主管部门共同商讨,并达成一致意见,如设计图纸有详细保护措施,则严格按图纸执行。 (4 )支吊结构必须坐落在坚实稳定可靠的支墩上。在施工期间保证支撑、悬吊的材料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结构设计合理,确保管线在悬吊期间的变形与位移值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管线下方回填密实,并有密实检测记录。 (5 )管线应在其下的原状土开挖前支吊牢固,并经检查合格后再采用人工方法开挖下部土方。 (6 )管线漏水(气)时,必须修理好后方可进行支吊,对跨越基坑较长或接口有断裂危险的管线,应先采取加固措施在进行悬吊。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支吊的刚性管线进行监测。 (7 )工程施工中,不得碰撞支吊系统或利用其作起重架脚手架或模板支撑。 (8 )对支吊的管线应根据管线类型分别设立一定的安全保护区,严禁施工机械靠近。 (9 )基坑土方回填时,在悬吊的刚性管线下应砌筑支墩加固,防止管线下沉,然后再拆除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