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日常检查制度青龙煤矿安检科1、为扎实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2、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带头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应坚守煤矿,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做总体的安排部署。3、每天由矿领导跟班,大班长、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矿领导检查落实,每日下井一次,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4、当日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应在下一班的安全生产调度会上给予说明和安排。5、每班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填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6、副矿长每日下井一次,对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行业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应注意的相关事宜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学习和传达。7、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查出问题按照“五定”原则交给当班进行处理,处理不完的移交下一班继续处理。8、隐患落实整改应根据检查和落实情况,有记录、有台帐,留下痕迹管理。9、矿领导按照相关要求带班下井作业,次数不少于相关规定,并有夜井记录。认真填写班前会议记录、带班日记、交接班登记和隐患整改调度表。10、对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处罚标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经济处罚。11、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必须积极参加当班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班前会议,填写隐患整改调度表、登记台帐,并将隐患检查情况在井口工示拦给以公布。第1页共13页12、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对井下安全生产环节检查应不留死角,不漏点、不漏面,严格隐患整改,发扬“三铁”精神,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13、技术人员每天下井对各项工程建设的技术参数、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安排落实,建设质量及规格不符合《规程》或相关规定的,责令重新处理,并根据相关处罚标准落实进行处罚到位。14、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明确、落实,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完成良好,以及能够及时发现、报告和排除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表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明、排查工作不力、治理措施不落实,以及瞒报谎报事故隐患的,要参照事故调查程序,查明原因、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的责任,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第二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制度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制度为加强矿井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加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力度,有效消除矿井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堵塞漏洞,减少不安全因素,夯实安全基础,使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发挥其现场监督检查作用,不断提高矿井本质安全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日常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李洪印(矿长)副组长:刘宝兴(安全矿长)周志刚(总工程师)李恒福(生产矿长)梁君(机电矿长)赵成喜(机电矿长)成员:张虎仕(安全副总)张延成(矿长助理)张雷(机电副总)于杰凯(地测副总)叶俊良(采掘副总)李福君(矿长助理)及生产科、机电科、通风队、调度室、地测科、安监科、综采队、准备队、掘进队、机运队、通风队、车队负责人日常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负责各检查组的资料收集、归档,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工作。二、检查内容日常检查是由分管领导及其职能部门人员轮流对现场进行经常性、不间断的巡回安全检查。日常检查的项目包括:安全第2页共13页常态、动态检查、一通三防专项检查、防治水专项检查、机电专项检查、运输专项检查、安全生产达标检查、顶板专项检查、“六大系统”专项检查等。三、日常安全检查职责1、安监科。负责安全常态、动态检查,各检查组检查排班、日检表、隐患整改通知单以及收集、归档、隐患整改督查、考核、公示,材料汇报等工作。2、生产科、机电科、通风队、地测科、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各专项检查组成员,明确检查重点,收集检查内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通报隐患内容,明确隐患整改跟踪督查人、反馈隐患整改进度、建立检查内容台账,并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