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汽运分公司“6S”管理考核办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执 行 集 团 公 司 “企业形象建设一 年大变样”及大区提出“全面推进渝川大区企业形象建设”的相关精神,结合江津汽运分公 司 管辖范围的实际情况,,确保“6S”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6S”管理考核办法》
第 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津汽运分公 司 “6S”管理考核工作,检查内容按照《江津汽运分公 司 “6S”管理考核表》进行 ,考核结果纳入“6S”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活动的最终终考核评比
第 二章 考核机构与职责 第 三条 “6S”管理考核机构由“6S”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小组和“6S”管理体系建设推行 小组办公 室人员组成,负责“6S” 管理检查考核工作
第 四条 “6S”管理考核机构职责 1
组织“6S”管理考核及协调处理检查考核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提出“6S” 检查考核处理建议
督促、指导各区域整改
第 三章 考核程序 第 五 条 “6S”管理考核严格按照《江津汽运分公司“6S”管理考核表》的内容及相关要求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 六条 “6S”管理考核分为区域日常检查,每周固定检查考核和月总结考核检查
“6S”管理体系建设推行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江津汽运分公司“6S”管理考核表》采取固定考核与平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域进行考核打分,各区域按实有项目记分,每周考核分数作为月“6S”管理体系建设的考核成绩的依据,并纳入“6S”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活动的最终综合考核
第 七条 各区域的“6S”管理考核检查结果将作为对该区域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对区域进行各项先进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 四章 附 则 第 八条 本办法由“6S”管理体系建设推行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改
第 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6S”管理考核表》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