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听力损失的评估及干预婴幼儿听力损失的发生率为 0.1-0.347%,位列六大残疾之首。早筛查、早诊断及早干预,能使听障患儿获得最大限度的听觉、言语、语言和认知能力的发展,从而使其步入正常的学校和社会环境。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历经20多年的发展历程,已进入到深化和全面推进阶段,现已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2004 年卫生部颁发了《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2010 年专家组对其进行了修订。该规范要求所有筛查未通过的婴儿,应该在出生后 3 个月内接受全面的听力学及医学评估;确诊为永久性听力损失的婴儿均应该在 6个月内尽快接受干预服务。2018 年,经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诊断治疗组”专家多次讨论和修订,共同编写了《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指南》。指南分为听力损失诊断和听力损失干预两大部分,内容包含诊断标准、原则、方法及综合评估,干预指导原则、方法和效果评估。国际上,国际耳鼻喉科学联合组织于 2017 年 6 月在法国巴黎召开了首届国际听力筛查、诊断及评估会议,并形 成 了2018版 婴 幼 儿 听 力 损 失 评 估 国 际 共 识(International consensus on audiological assessmentof hearing loss in children, ICON)。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程,涉及临床医学、听力学及言语病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学、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诸多领域,需要临床医师、听力师、听觉言语康复专业相关人员及家长密切合作,协同开展工作,全面提高听障患儿的诊断率和康复率。1 新生儿听力早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提出:①正常出生新生儿实行两阶段筛查,出生后 48 小时至出院前完成初筛,筛查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未通过者及漏筛者于 42 天内进行双耳复筛。②复筛仍未通过者应在出生后3月龄内转诊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听力障碍诊治机构进行诊断。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婴儿出院前进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utomatic auditory brainstem response, AABR)筛查,未通过者直接转诊至听力障碍诊治机构。1.1 OAE临床上根据刺激方式的不同,将 OAE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①瞬态诱发耳声发射(TEOAE):可以采用短声(Click)、Chirp、或短纯音(tone-burst)诱发;刺激声的强度设定在 80dBSPL。②畸变产物耳声发射(DPOAE):采用具有一定频率比的纯音信号,刺激频率 f1 和 f2 的强度设定为 65dBSPL 和 55dBS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