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绩效奖惩制度1.目的为了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工作责任感、改善安全环保工作环境、最大努力地避免或减少危害事件的发生,确保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环保达标排放。2.适用范围瑞浦科技集团各个生产性企业(以下简称为“公司”)及各所属部门。3.考核管理本制度管理对象为各部门(厂),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负责考核,具体工作由安环部实施。4.考核原则4.1.坚持“属人管理”、“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人管理”为主的管理原则。4.2.双重考核,既要对各部门(厂)生产过程中导致发生危害事件、不符合项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同时还要按危害事件损失的大小或不符合项事件危害程度以责任重为主扣罚单位一定比例的安环奖。4.3.部门实得安环奖=本部门安环奖总额-本月扣罚金额。5.安环奖额度5.1.根据各生产部门(厂)生产性质和生产工艺,员工数量不同等,设定责任系数,责任系数越接近 1 时,表明工作责任越重。5.2.根据部门的特点设置定额安环奖金额,若部门所管的员工人数波动不超过±20%,部门的安环奖总金额不变,反之安环奖金额可以作调整,具体金额由公司安环委员会决定。5.3.根据安全环保工作需常抓不懈的特点、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设置安全天数,1以生产部门计算为单位,满一个季度(即 90 天)内实现安环责任目标,其安环奖将以 1%累计,第二个季度第一个月起安环奖为安环奖标准金额+(安环奖标准金额*1%)。例如,炼钢厂上第一季度安环奖标准金额为 20000 元/月,第二个季度第 一 个 月 起 为 20000+20000*1%=20200 元 / 月 , 第 三 季 度 第 一 个 月 起20200+20200*1%=20402 元/月,依次累计,不封顶。若发生或视同轻伤及以上的事故或较大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环保事故 ,则安环奖当月内就恢复按原最初标准金额发放5.4.安环奖分为月度安环奖与年度安环奖。详见附件 1。6.奖励发放流程6.1.当月安环奖的核算时间为次月的 5 号之前,当年安环奖的核算时间为次年的 1月 31 日之前,由安环部根据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核算出部门实得安环奖;6.2.安环部要对各部门实得安环奖的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对安环奖有异议的单位三天以内可以到安环部申请复议;复议仍然不能解决的,提交公司月度安全环保能源工作例会由公司安环委员会核定,报请公司领导批准;6.3.安环部根据确认后的安环奖金额下发到各部门,由各部门经理(厂长)按照本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分配明细经本部门经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