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C) No 853/2004 67 欧洲议会、理事会第2004 / 853 / EC号规章 2004年4月29日 制定与动物源性食品卫生相关的特定卫生规章 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 根据欧共体成立条约,特别是第152(4)(b)条, 根据欧洲联盟执委会的提议, 根据欧洲经济社会委员会的意见, 经与各地区委员会磋商, 按照条约第251 条规定的程序, 鉴于: (1)根据欧盟第852/2004 号规章,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为食品经营者制定相应的卫生规则
(2)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某些特定食品需要特殊条款制约,尤其指被经常报道含有有害微生物及化学物质的动物源性食品
(3)在通常的农业政策条款中,采用了许多指令来建立针对产品(条约附件 I 列表中的产品)生产和投放市场的特殊健康规则
这些健康规则减少了相关产品的贸易障碍,在确保较高社会健康水平的同时推动了国内市场的建设
(4)处于对公众健康的考虑,这些规则包含了一些共同原则,特别是生产者与主管部门间的职责关系、公司生产结构上和操作上的卫生要求、企业验证所需的程序以及对存储、运输和健康标识的要求等相关问题
(5)这些原则构成了卫生地生产动物源性食品的基本原则,允许对现有的指令进行简化
(6)通过随时随地对所有动物源性食品应用相同的规则,我们有望更进一步简化相关规章
(7)欧盟第852/2004 号规章中要求,食品工业生产者必须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实施及维护初步生产后的食品生产、加工和分发的各阶段及相关操作,并允许简化
(8)总之,这些原理证明在现有的规章中重新建立健康规则是正确的
(9)重建这些规则的重要目的就是确保公众高水平的食品健康保护,特别是使全共同体的食品商业生产者使用相同的规则,并确保国内市场在生产动物源性食品的生产上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促进共同的农业政策目标的实现
欧盟食品卫生与官方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