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社区矫正试点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公安局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建立起社会监督、管理、教育矫正机制,减少脱管漏管现象,使社区矫正人员不再危害社会,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让服刑人员保持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增强其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家庭和睦,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为经济平稳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落实衔接管控措施促进教育改造质量全面提升在社区矫正试点过程中,围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3项工作任务,落实衔接管控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通过公益劳动、心理咨询、个案矫正、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等多种教育改造措施和方法,教育矫正社区矫正人员的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防止重新违法犯罪;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减少了重新犯罪
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实现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社区矫正工作与监禁矫正相对,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服刑人员不予收监关押,通过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等措施,在社会上、家庭中把他们管教好、改造好,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宽的一面,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真正落实到了刑罚执行工作中,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减少违法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几年来,我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主义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要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
认真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第1页共3页(八)关于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尚未在全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要借鉴全面开展地区的做法和经验,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已经全面开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