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境域下执行保密工作之检视与完善司法公开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循的重要制度,其意义无需赘言
但近年来,随着司法公开广度和深度空前加大,形式和手段丰富多样,法院的执行保密工作不可避免地承受困扰,滋生了执行无密可保的错误认识和重公开、轻保密的不良倾向,执行安全形势面临严峻挑战
信息化潮流下如何正确协调阳光执行与执行保密的关系是当前司法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试对其做一粗浅探讨,以期对构建执行保密无缝网络有所裨益
一、执行秘密的法律涵义(一)执行秘密的概念和内容执行秘密,亦称执行机密,是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关系执行公正与安全,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不宜公开的执行事项
执行秘密属于审判秘密的范畴
执行秘密涵盖如下事项:1、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当事人隐私或切身利益的事项;2、执行合议庭评议情况,包括成员个人意见和尚未公开的决定、讨论案件的记录;执行人员或合议庭对案件处理的请示或报告函件;3、重大敏感执行案件的内部指示、批复意见、决定部署;4、主管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对执行案件处理的讨论情况和执行文书的签发意见;5、审判委员会讨论执行案件情况,包括委员个人意见和尚未公开的决定、讨论案件的记录;6、法院内部对执行案件处理的往来函件、核心证据、涉密资料;7、上级法院对执行案件处理意见、书面批示或指导意见;8、有关机关、人员、团体监督案件处理的意见函件;9、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举报线索对案件处理发出的书面监察第1页共5页建议;10、执行案件中财产保全、通案会议、行动预案等;11、其他有关涉及对案件处理的机密事项
(二)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执行办案制度,防止执行泄密,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的稳定,笔者梳理了现行法律和各级法院出台的相应规定,以供参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七条
法官应当履行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