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17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17]45 号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发布 2017 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自律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 咨询业务的内容、范围和质量标准,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的水平,结合行业最新发展趋势和最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对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 进行了修编,对该规程的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形成了 2017 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17。现该规程予以正式发布,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实行。 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 同时废止。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前言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自律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内容、范围和质量标准,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的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结合新形势对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以下简称“原规程”)进行修编。 本次修编后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等。本规程介绍 了各阶段的任务、工作内容及成果文件要求,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 相配套,在项目方案比选、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适度前瞻,以详 细规范指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工作。 本规程同原规程相比,主要做了以下修改: 1. 在第 3.1 节“业务范围和一般要求”中,调整、细化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范围, 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阶段的划分调整为决策、设计、发承包、实施与竣工五个阶段, 并明确了全过程和全方位造价控制理念,以及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 2. 在第 3.3 节“质量管理”中,新增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人、审核 人和审定人 的职 责 和要求; 3. 在第 3.4 节“风险管理”章节中,区 分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风险来 源 ,明确了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