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RC01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Ru les for the Accreditation of Certification Bod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 CNAS-RC01:2006 第 1 页 共 14 页 2006 年06 月01 日发布 2006年07 月01 日实施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1
目的与范围 1
1 为确保CNAS 对认证机构认可工作的公正、有效,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标准、指南的要求,特制定本文件
2 本文件规定了对认证机构认可的政策和程序,适用于 CNAS 对认证机构的认可
3 需要时,对于特别领域或行业,CNAS 还将补充相应规定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1 GB/T 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2
2 CNAS-RC02 《认证机构认可资格的暂停与撤销规则》 2
3 CNAS-RC03 《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 2
4 CNAS-R01 《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 2
5 CNAS-R03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 2
6 CNAS-RC04 《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2
7 CNAS-RC05 《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3
1 认可规范 CNAS 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程序、准则及其说明和应用指南,包括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等文件
1)认可规则(RC 系列)是 CNAS 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包括通用规则和专项规则等文件
2)认可准则(CC 系列)是 CNAS 认可的认证机构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等同CNAS-RC01:2006 第 2 页 共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