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0 美利坚合众国第一百一十届国会 第二次会议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星期四)于华盛顿市开始举行 有关儿童消费品安全标准和其它安全要求的设立以及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重新授权和现代化的法案 本法案由美利坚合众国参议院和众议院于召集的国会会议上通过
第1 条 简称;目录 (a) 简称——该法案可称为《2008 年消费者产品安全改善法案》(Consu mer Produ ct Safety Improv ement Act of 2008) (b) 目录——本法案目录如下: 第1 条 简称;目录 第2 条 参考 第3 条 发布实施条例的权利 第一编——儿童产品安全 第101 条
含铅儿童产品;含铅涂料标准 第102 条
某些儿童产品的强制性第三方测试 第103 条
儿童产品的跟踪标签 第104 条
耐用婴幼儿产品标准和消费者登记 第105 节
玩具与游戏器具的广告标签要求 第106 节
强制性玩具安全标准 第107 节
对少数民族儿童的与消费品相关的可预防性伤亡研究 第108 节
禁止销售含特定邻苯二甲酸盐的产品 第二编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改革 第一章——经营管理改善 第201 节
委员会的授权 第202 节
委员会全员要求;临时法定人数;员工 第203 节
部分递送给国会的文件 第204 节
加速制定法律 第205 节
监察长的审查与报告 第206 节
禁止行业赞助的差旅 第207 节
与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外国政府机构信息共享 第208 节
交换雇员培训 第209 节
年度报告要求 第二章——加强的执行权力 第211 节
公开信息披露 第212 节
建立一个公众消费品安全数据库 第213 节
依据其他由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执行的法令制定的储存强制令 第214 节
加强的召回权利以及改正措施计划 第215 节
对于由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