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现就岚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相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目标任务要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要通过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工作原则围绕“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思路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重点,着力解决监察范围过窄、反- 1 -腐力量分散等问题;坚持边转边融,在转隶过程中根据个人特点、特长,将部分转隶人员融合到不同的内设机构,同时将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融合到相关的内设机构;坚持积极稳妥,把握好动态平衡,通过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实现内涵发展;坚持统筹协调,整合反腐败职能,在法治上和制度上形成相互衔接、又相互制衡的机制。四、重点工作(一)对涉改情况进行摸底要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要摸清涉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人员数量、身份、职级等基本情况;线索掌握、案件办理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涉改人员思想状况。(二)加强思想引导加强学习讨论,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切实把县党委和涉改部门领导干部的思想真正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奠定思想基础。(三)做好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 1、编制划拨。由县编办牵头,县纪委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两个“纪检监察室”。同时,按照“编随事转”的原则,人员编制按照不低于县检察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 23%的比例- 2 -进行划拨,比例不足 23%的由县编办从县检察院的政法编制中增加划拨。对于目前检察院辅助于三项工作的事业人员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由县统筹根据工作需要将编制及人员相应划转,事业编制划转至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