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要求及内容我们大家都知道,人是生产活动的第一要素,生产活动的最直接的承担者就是我们这些从业人员,我们大家是否能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保证安全,将直接影响到本项目部的生产活动的安全
安全生产也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如何营造一个安全、平和的生产环境,就需要我们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但是,对施工现场的不熟悉以及对本岗位安全操作知识的匮乏,是我们所有新入厂员工的通病
且建筑施工行业也是一个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建筑施工大多是露天、高处作业,工作地点不固定,施工环境多变,作业条件比较差,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在这里,我们要保证所有在本项目部施工的员工的健康安全,就有义务对大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大家安全素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在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第二条也明确规定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新入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建筑业企业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等等
这些法规都非常明确的规定了所有在建筑业企业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且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同时,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所有职工第 1 页 共 6 页对施工现场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认识,也可以更多地了解一些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本企业及项目部的相关管理制度,了解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