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全市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全省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以国税、地税、公安(交警)、住建、国土资源、工商、人社、民政、消防、环保、城管等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为重点,在全市所有窗口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问题:(1)门好进、脸难看、事难办;(2)不一次告知,让群众多次跑,甚至还要到大厅以外办理事务,搞“体外循环”;(3)搞潜规则、利益勾连,当中介业务“推销员”;(4)吃拿卡要;(5)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6)擅离岗位,出勤率、到岗率、专注率不高;(7)事项通过率和群众满意度较低
二、工作措施(一)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4 月中旬前)
制定窗口工作人员选定办法,选优配强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将热心群众工作,业务精、作风正、素质好、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配备到窗口岗位,不允许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在窗口顶岗
开展岗前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以及服务礼仪等方面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完善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窗口单位(二)突出问题整改(4 月初至 6 月底前)
各窗口单位围绕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流程、工作质效等方面集中自查自改、自查自建
对发现的问题,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立行立改,特别是办事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并由专人负责,随时督办,逐一销号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