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制度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何庄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
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具体内容如下: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李春美成员:王俊乐、赵青叶、聂黎明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一)依法执教(10 分)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如有缺席、迟到、早退或不按时交心得等,一次扣 2 分
2、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政治任务(如:捐款、捐物不主动);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如升旗仪式、各种会议、外出大型活动等)
每次扣 2 分
(二)爱岗敬业(30 分)1、服从组织或学校的工作安排,态度端正,有奉献精神
如发现不服从分配,不听从学校安排,工作纪律涣散;有损学校形象的语言行为;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情绪化,语言冲动,对工作造成影响;见有损学校利益的事情采取事不关已的态度
每次扣 5 分
利用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看视频节目、听歌曲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2、教学认真负责,认真钻研教材,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要求
违反以上要求的每次扣 5 分;无故旷工,每次扣 5分
(三)热爱学生(10 分)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如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
一次扣 3 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差生,更不得随意赶走和把学生赶出教室
如发生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 5 分
(四)严谨治学(10 分)1、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教研活动
如:无故不参加
一次扣 3 分
2、坚持继续教育学习,每位教师都应参加市、县、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
如:无故缺席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次扣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