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年度考核制度(一)干部考评制度1、干部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方式⑴各支部年度支部大会民主评议副科级以上干部;⑵党总支每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2、成立干部考评领导小组,公司一把手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考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后及时汇总有关评议和考核情况,具体考评结果由干部考评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干部考评格次及考评标准⑴干部考评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格次⑵各格次的基本标准:优秀: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各项制度和决策,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改革创新精神,能够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出色地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绩效突出
称职: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各项制度和决策,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创新精神,能够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勤奋敬业、清正廉洁,较好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不称职: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⑶考评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评部门,由本部门通报被考评人
被考评人对考评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评通知10 日内向干部考评领导小组申请复议,由干部考评领导小组复核后,将复核意见通知本人
(二)干部淘汰制度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1)在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到和超过总票数的30%以上者,经干部考评领导小组综合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就地免职,或降职重新分配工作;(2)因安全出现重大事故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干部,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干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3)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经组织考核认定不宜担任现职的干部,给予免职、降职处理;(4)在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