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委非法采石整改方案为仔细贯彻落实市政府专题召开的市区开山采石综合整治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集中力量,统一行动,齐心协作,合理部署,依法处置,对非法开山采石进行彻底、全面治理,以保护自然植被和生态环境,法律规范矿业生产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二、目标任务对区所有开山采石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并限期清除,全面遏制非法开山采石行为
三、组织机构为了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开山采石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国土分局局长成员: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区城管局局长区安监局局长区环保局局长工商分局局长南城镇党委书记南城镇镇长公安分局副局长国土分局副局长第 1 页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分工如下:(一)国土分局1、加强日常的工作巡查,牵头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矿产资源开采安全、合法;2、搜集非法开山采石案件相关证据,并移送公安机关;3、联合各部门对非法开采行为进行彻底整治;4、组织协调解决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公安分局1、对无证采石的企业和个人,停止供应火工用品;2、严厉查处私购和使用火工用品行为;3、没收非法开山采石的各类爆破器具;4、对整治期间顶风采石的非法车辆,进行扣押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5、仔细审查国土部门移交的案件,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审查;6、联合其他执法部门组织做好开山采石整治活动的保障工作,严厉打击阻碍执法工作不法行为
(三)工商分局1、对采石企业的证照依法进行核实,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的采石企业;2、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治理工作
(四)区环保局1、根据《环保法》规定,对造成环境污染采纳石企业、粉石机进行取缔和关停;2、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非法采石